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1〕1号)和《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评审办法》(中大办字〔2019〕19号)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关于评选中南大学2023年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学生奖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评审对象为我院在籍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奖项目
国家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励金
三、评选方式
按照学校相关通知要求,学院的国家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励金实行等额推荐评审,等额报送。我院各类奖学金名额见下表,经学院审议,国家奖学金原则上每个专业各1名,按照综合素质测评分的专业排名从高到低,依学生申请、学院审核确定名单;教育基金会奖励金不区分专业,依学生申请、学院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答辩确定名单。
奖项名 |
金额(元) |
名额(人) |
国家奖学金 |
8000 |
5 |
宝钢教育奖 |
10000 |
1 |
山河英才二等奖 |
3000 |
2 |
壹号食品奖学金 |
5000 |
1 |
备注:申请各类奖学金的学生需满足相应的基本条件,详情见《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1〕1号)、《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评审办法》(中大办字〔2019〕19号)《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https://xgw.csu.edu.cn/info/1009/12814.htm)和《关于评选中南大学2023年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学生奖的通知》(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GGTZ&JLNM=D611457AFF794435ABCB79D3659D85BE)。
四、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组 长:高东波 高广军
小组成员:王晓宗 范 帆 张姗姗 欧阳樱子 毛纤雨
五、材料要求
1.请申请人务必仔细查看相应奖项的评审办法、相关细则,严格按照各奖项的要求进行申报,不合要求者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申请同学请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及汇总表,纸质材料按照:申请书、审批表、成绩单、其它证明材料的顺序叠放,方便学院审核。所有材料于9月27日16:00前提交至范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ffan@csu.edu.cn,超过时间均不再受理。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上交的纸质材料:①申请书、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双面打印、个人签名,班级填写推荐意见)、③成绩单、学生本人获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材料:国家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和3,电子版)。
(2)申请教育基金会奖励金的同学上交的纸质材料:①申请书、②《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获奖登记表(奖学金用)》(附件4),(双面打印,个人签名,班级填写推荐意见,填表示例见附件4.1)、③成绩单、④学生本人获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材料:《本科生教育基金奖励金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
六、评审程序及工作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9月25日 |
学院下发通知 |
9月27日16:00前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纸质材料、电子材料) |
9月28日上午8:30 |
教育基金会奖励金申请者答辩(准备ppt,自我陈述3分钟,提问2分钟);答辩全程接受学生代表监督,每个班级由班委酝酿产生一名学生代表 |
9月28日上午 |
学院召开会议审定,确定国家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励金最终推荐名单 |
9月28日 |
公示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被推荐人名单,听取意见 |
10月7日-9日 |
公示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听取意见 |
10月9日 |
奖学金管理员将被推荐人有关材料通过奖助学金管理系统提交; 公示期满后,国家奖学金名单提交学工部。 |
七、其他说明
1.各位同学应认真填写,做到准确、精炼、重点突出,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材料不实,除取消申报人资格外并予以通报批评。
2.原则上同一个人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种奖励项目;国家奖学金与教育基金会奖励金不能同时申报;两年内不能重复申报校友基金会设立的同一类奖励金项目,特别突出者要求重复申报同一奖励项目的,必须单独提供上次获奖后至本次申请时间阶段内的突出优秀事迹和有关附件。
3.在学院完成评审后,学院拟推荐的参评同学再统一在奖助学金系统中(http://award.csu.edu.cn/)进行申报,请大家按照要求细致、详细填报相关材料。拟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纸质材料及优秀事迹(详见附件3)。
邓迪国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