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评定工作,根据《中南大学校级奖励金评颁实施细则》、各项奖励金章程、评奖实施办法和“关于评选中南大学2026年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学生奖的通知”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2026年度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学院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高东波、高广军
成 员:王晓宗、范 帆、毛纤雨、曹 阳、曾 一、宋旭、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二、评奖范围
评审对象为我院23级、24级、25级在籍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三、评奖项目
表1 学院各类奖励金名额
奖励金类别 |
金额(元) |
名额(人) |
教育基金会奖励金 |
格林美创新实践奖 |
10000 |
1 |
锐伟奖励金 |
5000 |
1 |
铜冠奖学金 |
5000 |
2 |
黄乾亨基金奖学金 |
5000 |
1 |
山河英才二等奖 |
3000 |
2 |
注:教育基金会奖励金申请后不可调剂。
四、评选方式
申请学生务必仔细查阅《中南大学校级奖励金评颁实施细则》和各奖项章程及实施办法等文件(各奖项章程、实施办法的文件汇编可在校级奖励金网站查看http://award.csu.edu.cn/#/)精神。
学生根据“关于评选中南大学2026年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学生奖的通知”所列基本申请条件进行自主申请,经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后,按照分配名额(见表2)和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组织进行评审确定等额推荐评审对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
表2 各类奖励金分配名额
年级 |
教育基金会奖励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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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 |
格林美创新实践奖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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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级 |
铜冠奖学金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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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级 |
黄乾亨基金奖学金1名 锐伟奖励金1名 山河英才二等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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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德才兼备,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讲诚信、守纪律。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拔尖。本科生全学年学业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体育素质测评成绩达70分以上。
3.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担任社会工作成绩突出者;在大学生科技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者;积极从事校园文化活动,在全国、省、市各项活动及竞赛中获得高等级奖励者优先评选。
4.已获奖者的申请材料下一年度不得重复使用。
5.格林美创新实践奖具体要求见https://award.csu.edu.cn/#/login/qttz?id=3&type=details&detailsId=C0A199653BFA4C27B1B7EB08DB31B1B8&syjlzdText=1。
6.锐伟奖励金具体要求见https://award.csu.edu.cn/#/login/qttz?id=3&type=details&detailsId=6C6ABF693882443F8C220ACF5BF0667A&syjlzdText=1。
7.铜冠奖学金具体要求见https://award.csu.edu.cn/#/login/qttz?id=3&type=details&detailsId=28C3592833A9429EB027ABB860FE350C&syjlzdText=1。
8.黄乾亨基金奖学金具体要求见https://award.csu.edu.cn/#/login/qttz?id=3&type=details&detailsId=C8216B05D4A342708C384A88D30F5CCD&syjlzdText=1。
7.山河英才二等奖具体要求见https://award.csu.edu.cn/#/login/qttz?id=3&type=details&detailsId=50CDBD0F5CFB4F1B8596D128E3F6D8BE&syjlzdText=1。
六、材料要求
1.请申请人务必仔细查看相应奖项的评审办法、相关细则,严格按照各奖项的要求进行申报,不合要求者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申请同学请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及汇总表,纸质材料按照:申请书、登记表、成绩单、其它证明材料的顺序叠放,方便学院审核。所有材料于10月21日12:00前提交至宋旭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student_dii@csu.edu.cn,超过时间均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
(一) 申请书(无固定模板);
(二) 《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获奖登记表(奖学金用)》(附件1),(双面打印,个人签名,班级填写推荐意见,填表示例见附件1.1),若申请格林美创新实践奖则填写《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获奖登记表(格林美创新实践奖专用)》(附件2)
(三) 成绩单
(四) 学生本人获奖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材料:
(一) 《本科生教育基金奖励金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二) 《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获奖登记表(奖学金用)》(附件1),若申请格林美创新实践奖则填写《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获奖登记表(格林美创新实践奖专用)》(附件2)(双面打印,个人签名,班级填写推荐意见,填表示例见附件1.1)
七、评审流程
时间 |
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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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 |
学院下发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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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12:00前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纸质材料、电子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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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24日 |
学院组织评审,产生教育基金会奖励金推荐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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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6-28日 |
公示拟推荐名单,听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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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说明
1.各位同学应认真填写,做到准确、精炼、重点突出,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材料不实,除取消申报人资格外并予以通报批评。
2.原则上同一个人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奖励项目,原则上两年内不能重复申报校友基金会设立的同一类奖励金项目,特别突出者要求重复申报同一奖励项目的,必须单独提供上次获奖后至本次申请时间阶段内的突出优秀事迹和有关附件。
3.在学院完成评审后,学院拟推荐的参评同学统一在奖助学金系统中(http://award.csu.edu.cn/)进行申报,请大家按照要求细致、详细填报相关材料。
邓迪国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