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评定工作,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6〕4号)、《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6〕5号)和“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2025-2026学年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学院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高东波、高广军
成 员:王晓宗、范 帆、毛纤雨、曹 阳、曾一、宋旭、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二、评奖范围
评审对象为我院23级、24级、25级在籍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三、评奖项目
表1 学院各类奖励金名额
| 奖励金类别 |
金额(元) |
名额(人) |
| 国家奖学金 |
10000 |
27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6000 |
1 |
注:两类奖励金不可重复申请。
四、评选方式
(一)国家奖学金
严格按照《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6〕4号)文件精神进行评审,国家奖学金实行等额推荐评审,等额报送。学生根据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自主申请,经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
表2 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
|
国家奖学金 |
| 土木 |
计算机 |
应数 |
机械 |
交设 |
| 2023级 |
3 |
2 |
2 |
2 |
1 |
| 2024级 |
2 |
2 |
2 |
2 |
| 1 |
| 2025级 |
2 |
2 |
2 |
2 |
资格初审后,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按照分配名额(见表2)和评审条件,在申请学生中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择优等额推荐评审对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严格按照《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6〕5号)文件精神进行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生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自主申请,经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
资格初审后,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按照评审条件,在申请学生中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择优等额推荐评审对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五、基本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本专业排名前10%(含10%)以内;
6.对于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对应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30%(含30%)以内。
7.对于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30%,但达到前50%(含5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六、材料要求
1.请申请人务必仔细查看相应奖项的评审办法、相关细则,严格按照各奖项的要求进行申报,不合要求者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申请同学请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及汇总表,纸质材料按照:申请书、审批表、成绩单、其它证明材料的顺序叠放,方便学院审核。所有材料于9月23日17:00前提交至宋旭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student_dii@csu.edu.cn,超过时间均不再受理。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
纸质材料:
① 申请书(撰写时分为个人简介、个人事迹…);
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双面打印、电子填写、手写签名);
电子材料:
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②《国家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
③ 所有相关材料
(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纸质材料:
①《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双面打印、电子填写、手写签名);
电子材料:
①《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5)
七、评审流程
| 时间 |
工作安排 |
| 9月21日 |
学院下发通知 |
| 9月23日17:00前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纸质材料、电子材料)。 |
| 9月27日前 |
学院组织评审,产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 |
| 9月28日-9月30日 |
公示拟推荐名单 |
| 10月1日 |
奖学金管理员将被推荐人有关材料通过奖助学金管理系统提交;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将拟推荐名单提交学校。 |
八、其他说明
1.各位同学应认真填写,做到准确、精炼、重点突出,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材料不实,除取消申报人资格外并予以通报批评。
2.原则上同一个人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奖励项目。
3.在学院完成评审后,学院拟推荐的参评同学统一在奖助学金系统中(http://award.csu.edu.cn/)进行申报,请大家按照要求细致、详细填报相关材料。拟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纸质材料及优秀事迹(详见附件3)。
邓迪国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