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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邓迪国际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评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30 09:59 点击数:

各位学生:

根据学校最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评审对象为学院22级、23级在籍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奖项目

1  学院各类奖励金名额

奖励金类别 金额(元) 名额(人)
国家奖学金 10000 18
教育基金会奖励金 格林美创新实践奖 10000 1
锐伟奖励金 6000 1
铜冠奖学金 5000 2
山河英才二等奖 3000 2
黄乾亨基金奖学金 2000 1

注:1.根据学校最新通知,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由9人增补至18人,教育基金会奖励金名额不变;

    2.两类奖励金不可重复申请,教育基金会奖励金申请后不可调剂。

三、评选方式

(一)国家奖学金

学生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1〕1号)要求的基本申请条件进行自主申请,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后,由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按照国家奖学金总名额分配表(见表2)、补充名额分配表(见表3)和评审条件,在申请学生中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择优等额推荐评审对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

2 国家奖学金总名额分配表


土木专业 计算机专业 应数专业 机械(含交设)专业
2022
2 1
2 2 2 1
2023 2 2 2 2

 

3 国家奖学金补充名额分配表


土木专业 计算机专业 应数专业 机械(含交设)专业
2022
1 1 1 1 1
2023 1 1 1 1

 

(二)教育基金会奖励金

申请学生需仔细查阅《中南大学校级奖励金评颁实施细则》和各奖项章程及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各奖项章程、实施办法的文件汇编可在校级奖励金网站查看http://award.csu.edu.cn/#/。

学生根据“关于评选中南大学2024年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学生奖的通知”所列基本申请条件进行自主申请,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后,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根据评审条件在申请学生中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择优等额推荐评审对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

四、工作要求

1.申请人需仔细查看相应奖项的评审办法、相关细则,严格按照各奖项的要求进行申报,原则上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内,不能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与教育基金会奖励金,且教育基金会奖励金申请后不可调剂,两年内不能重复申报校友基金会设立的同一类奖励金项目,不合要求者将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本年度已经公示获得国家奖学金推荐资格的学生如继续申请国家奖学金则无需再次提交申请,但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保留其推荐资格的本人签字声明,学院将保留相应学生的国家奖学金推荐资格;如上述学生申请教育基金会奖励金,提交相应申请后,原有的国家奖学金推荐资格将不再保留

3.本年度已经公示获得教育基金会奖励金推荐资格的学生如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其他类型教育基金会奖励金,提交相应申请后,原有的教育基金会奖励金推荐资格将不再保留;若不申请其他奖励金,则保留原教育基金会奖励金推荐资格,但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保留其推荐资格的本人签字声明,无需提交其它附件材料

4.更改奖学金申报类型或新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需按照学院原通知(见链接:https://dii.csu.edu.cn/info/1048/2649.htm)的要求按顺序准备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5.所有材料于10月31日17:00前提交,纸质版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外语楼一楼)毛老师(联系电话:0731-88836538),电子版发送至students_dii@csu.edu.cn,超过时间均不再受理。

五、其他说明

1.各位学生应认真填写,做到准确、精炼、重点突出,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材料不实,除取消申报人资格外并予以通报批评。

2.在学院完成评审后,将再次对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在奖助学金系统中(http://award.csu.edu.cn/)进行申报,请大家按照要求细致、详细填报相关材料。

3.拟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交纸质材料及优秀事迹。

4.申请材料及表格参见原通知附件(https://dii.csu.edu.cn/info/1048/2649.htm

 

邓迪国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