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评定工作,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1〕1号)、《中南大学校级奖励金评颁实施细则》、各项奖励金章程、评奖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评选中南大学2024年度年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学生奖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2023年度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学院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高东波、高广军
成 员:王晓宗、范 帆、毛纤雨、曹 阳、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二、评奖范围
评审对象为我院22级、23级在籍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三、评奖项目
表1 学院各类奖励金名额
奖励金类别 |
金额(元) |
名额(人) |
国家奖学金 |
8000 |
9 |
教育基金会奖励金 |
格林美创新实践奖 |
10000 |
1 |
锐伟奖励金 |
5000 |
1 |
铜冠奖学金 |
5000 |
2 |
山河英才二等奖 |
3000 |
2 |
黄乾亨基金奖学金 |
2000 |
1 |
注:两类奖励金不可重复申请,教育基金会奖励金申请后不可调剂。
四、评选方式
(一)国家奖学金
严格按照《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1〕1号)文件精神进行评审,国家奖学金实行等额推荐评审,等额报送。
学生根据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自主申请,经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后,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按照分配名额(见表2)和评审条件,在申请学生中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择优等额推荐评审对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
表2 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
|
土木专业 |
计算机专业 |
应数专业 |
机械(含交设)专业 |
2022级 |
1 |
1 |
1 |
1 |
2023级 |
1 |
1 |
1 |
1 |
注:除表上具体分配的8个名额之外,学院剩余的1个机动名额,将会从土木专业、机械(含交设)专业等2个专业的申请人中择优推荐产生。
(二)教育基金会奖励金
申请学生务必仔细查阅《中南大学校级奖励金评颁实施细则》和各奖项章程及实施办法等文件(各奖项章程、实施办法的文件汇编可在校级奖励金网站查看http://award.csu.edu.cn/#/)精神。
学生根据“关于评选中南大学2024年度年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学生奖的通知”所列基本申请条件进行自主申请,经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后,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组织进行答辩确定等额推荐评审对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
五、基本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本专业排名前10%(含10%)以内。
6.对于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二)教育基金会奖励金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德才兼备,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讲诚信、守纪律。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拔尖。本科生全学年学业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体育素质测评成绩达70分以上。
3.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担任社会工作成绩突出者;在大学生科技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者;积极从事校园文化活动,在全国、省、市各项活动及竞赛中获得高等级奖励者优先评选。
4.已获奖者的申请材料下一年度不得重复使用。
六、材料要求
1.请申请人务必仔细查看相应奖项的评审办法、相关细则,严格按照各奖项的要求进行申报,不合要求者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申请同学请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及汇总表,纸质材料按照:申请书、审批表、成绩单、其它证明材料的顺序叠放,方便学院审核。所有材料于9月25日12:00前提交至毛纤雨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mao699@csu.edu.cn ,超过时间均不再受理。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
纸质材料:
① 申请书(撰写时分为个人简介、个人事迹…);
②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双面打印、电子填写、手写签名);
电子材料:
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② 《国家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
③ 所有相关材料
(二)申请教育基金会奖励金
纸质材料:
① 申请书(无固定模板);
② 《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获奖登记表(奖学金用)》(附件4),(双面打印,个人签名,班级填写推荐意见,填表示例见附件4.1),若申请格林美创新实践奖则填写《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获奖登记表(格林美创新实践奖专用)》(附件5)
③ 成绩单
④ 学生本人获奖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材料:
① 《本科生教育基金奖励金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
② 《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获奖登记表(奖学金用)》(附件4),若申请格林美创新实践奖则填写《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获奖登记表(格林美创新实践奖专用)》(附件5)(双面打印,个人签名,班级填写推荐意见,填表示例见附件4.1)
七、评审流程
时间 |
工作安排 |
9月24日 |
学院下发通知 |
9月25日17:00前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纸质材料、电子材料),申请校级奖励金的学生自行准备答辩PPT。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后,通知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 |
9月26日14:00前 |
教育基金会奖励金申请者答辩(准备ppt,自我陈述3分钟,提问2分钟) |
9月26日下午 |
学院组织评审,产生国家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励金推荐名单 |
9月27-30日 |
公示拟推荐名单,听取意见 |
10月9日 |
奖学金管理员将被推荐人有关材料通过奖助学金管理系统提交;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将拟推荐名单提交学校。 |
六、其他说明
1.各位同学应认真填写,做到准确、精炼、重点突出,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材料不实,除取消申报人资格外并予以通报批评。
2.原则上同一个人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奖励项目,原则上两年内不能重复申报校友基金会设立的同一类奖励金项目,特别突出者要求重复申报同一奖励项目的,必须单独提供上次获奖后至本次申请时间阶段内的突出优秀事迹和有关附件。
3.在学院完成评审后,学院拟推荐的参评同学再统一在奖助学金系统中(http://award.csu.edu.cn/)进行申报,请大家按照要求细致、详细填报相关材料。拟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纸质材料及优秀事迹(详见附件3)。
邓迪国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