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和《关于做好2025年“本-博”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拔尖创新计划”领导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具体选拔和培养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 长:高东波 高广军
组 员:周 岳 云 忠 陈维亚 易 亮 夏佳志
秘 书:王晓宗 张姗姗
二、选拔对象
本院选拔对象分为两类,具体如下:
第一类:2022级推免至中南大学的直博生;
第二类:在籍在读2023级本科生。
三、名额分配
(一)每位导师每届限招1名拔尖创新计划学生,并计入导师博士生招生规定的限额总数。
(二)入选学生在校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前3%或第1名者,不占“拔尖创新计划”分配名额;
(三)2025年名额分配如下:
第一类 |
第二类 |
总数 |
其中3%-8% 限额 |
总数 |
其中3%-8% 限额 |
1 |
1 |
4 |
2 |
四、选拔条件
(一)坚持立德树人,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拔尖创新计划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选拔。
(二)严格按照《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中大研字〔2022〕13 号)的选拔条件要求(成绩根据申请审核时已修完课程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名,并将本科教务管理系统里的成绩、专业排序等信息填入附件2、附件3、附件4),并进一步突出能力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着力提高选拔质量。
(三)选“拔尖创新计划”的学生,其博士阶段的专业原则上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申请学院自主选拔计划的学生,必须先联系导师,导师签字同意才能参与选拔,否则申请无效。
五、选拔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9月10日前,学生自愿报名,按照校内通知要求将申报报名材料、以及接受导师的承诺函打包发至学院指定邮箱academic_dii@csu.edu.cn。
(二)9月15日前,确定选拔推荐候选人名单。程序如下:
1.学院在学生自愿报名并提交的相关材料基础上,根据本细则的推荐条件进行筛选,确定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名单。
2.经学院“拔尖创新计划”工作小组讨论审核,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组织候选人签订《中南大学“拔尖创新计划”本-博贯通培养承诺书》,并在本院公示5天。
(三)9月22日上午12:00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六、其他要求和安排依照学校有关规定和通知执行。
七、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学院“拔尖创新计划”工作小组。
附件:
附件1:《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2:中南大学2025年“拔尖创新计划”学生申请表
附件3:中南大学2025年“拔尖创新计划”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4:二级培养单位自主选拔2025年“拔尖创新计划”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5:中南大学“拔尖创新计划”本-博贯通培养承诺书
中南大学邓迪国际学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十日